本公司接相关股东单位通知,获悉经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凤凰光学”)于2004年9月15日召开的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凤凰光学同意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4,896,310股,分别转让9,979,262股给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清华同方”)、转让14,937,786股给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西清华”)、转让9,979,262股给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华置业”)。
    凤凰光学于9月15日分别与清华同方、江西清华、大华置业签订了正式《股权转让合同》。此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