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4年4月12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司于2004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有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权收购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4年6月23日分别与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本公司将分别受让上述三家公司所持有的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人环)4000万股、2000万股、1800万股。股权转让价款按同方人环200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分别为人民币50,760,694.46元、25,380,347.23元、22,842,312.51元。股权转让价款分两次支付。本公司将在该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支付上述三家公司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30,000,000元、13,000,000元、12,000,000元。余款将在同方人环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30日内支付完毕。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