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及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公司于2004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600-2000KW出口发电机建设项目 14158万元 2 对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12223万元 单方增资建设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3 地面移动电站建设项目 6026万元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万元 合计 34407万元
    (公告刊登于2004年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即将原第四个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调整为“智能建筑物业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其他项目不变。
    智能建筑物业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为2791万元,建设期1年。项目竣工达产达标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润2111万元、税金1137万元。该项目已于2004年2月23日经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赣经贸投资字〖2004〗30号文批准。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调整后,公司拟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共需投入募集资金35198万元人民币。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提交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内容修改的议案》
    公司于2004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上述技改项目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对提交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内容作相应修改。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其他事项均不变。议案修改的内容如下:
    1、原议案二《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议案》中的第7项内容。
    现修改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600-2000KW出口发电机建设项目 14158万元 2 对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12223万元 单方增资建设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3 地面移动电站建设项目 6026万元 4 智能建筑物业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791万元 合计 35198万元
    以上项目共需投入募集资金35198万元人民币。
    2、原议案四《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中的“4、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内容。
    现修改为:4、智能建筑物业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为2791万元,建设期1年。项目竣工达产达标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润2111万元、税金1137万元。
    该项目已经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赣经贸投资字〖2004〗30号文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用位于南昌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25号的公司创业大楼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申请人民币3500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暂定为三年。贷款主要用于地面移动电站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