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韩美兰女士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产生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变更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监事韩美兰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经股东单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杨小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由董事会提交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增发新股条件的议案》、《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议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关于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认为:
    公司本次增发新股所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赢利能力。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扩张公司生产规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现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现象。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二月九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杨小舟先生,男,40岁,汉族,,经济学博士,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现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政总监、长天国际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