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磊评报字〖2003〗2008号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购并衡阳市四机总厂而涉及的衡阳市四机总厂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3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报告书摘要如下:
    本项目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也称成本加和法),即:分别求出委估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估值,得出净资产评估值。
    本项目经评定估算,截止于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委估衡阳市四机总厂资产账面价值81,898,725.25元,调整后账面价值82,517,590.52元,评估价值91,659,156.73元,评估增值9,141,566.21元,增值率11.08%;负债账面价值39,372,621.09元,调整后账面价值41,516,145.71元,评估价值41,516,145.71元;净资产账面价值42,526,104.16元,调整后账面价值41,001,444.81元,评估价值50,143,011.02元,评估增值9,141,566.21元,增值率22.3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3,054.32 3,193.87 2,123.09 -1,070.78 -33.53 长期投资 194.43 31.22 31.22 固定资产 4,924.10 5,016.77 7,001.71 1,984.94 39.57 其中:在建工程 476.89 160.14 160.14 建 筑 物 1,487.33 1,782.35 1,993.87 211.52 11.87 设 备 1,323.39 1,426.07 1,211.82 -214.25 -15.02 土 地 1,642.00 1,642.00 3,635.88 1,993.88 121.43 无形资产 9.80 9.89 9.89 其他资产 7.21 资产总计 8,189.86 8,251.75 9,165.91 914.16 11.08 流动负债 2,676.26 2,890.61 2,890.61 长期负债 1,261.00 1,261.00 1,261.00 负债合计 3,937.26 4,151.61 4,151.61 净 资 产 4,252.60 4,100.14 5,014.30 914.16 22.30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即从2003年3月31日起至2004年3月30日止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法定代表授权人:龚勤红    中 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欧阳琪 刘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