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南昌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