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6月19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tellhow.com。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条例的议案》
    随着《公司章程》和相应议事规则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tellhow.com。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tellhow.com。该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tellhow.com。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业务指引》,公司制定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细则》,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tellhow.com。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力")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出资4500万元,比例为90%;公司总经理李巍出资440万元,比例为8.8%;副总经理李然出资60万元,比例为1.2%)。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泰豪电力7.5%的股权转让给由深圳市晟大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泰豪电力2006年底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1.19元,股权转让款额合计446.25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晟大投资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李巍、李然出资设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