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动动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募集资金实施中对有关具体投资结构和投资地点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泰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机电总包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清华同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施中对有关具体投资结构和投资地点进行部分调整,是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投资收益。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金额和投资用途,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调整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