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12月1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信业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海信业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业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1日,住所为上海市延安西路1448弄1号华融国际大厦三层,法定代表人为马培骏,注册资本18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零售,批发等。公司股东共三个:马培骏(1292.14万股),吴斌(457.86万股),江志东(50万股)。该公司是上海较早从事建筑智能电气的企业之一,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双甲资质。经过多年发展,该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在市场资源和商业信誉方面也有一定的积累。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核,截止2006年8月31日信业公司总资产38,350,961.96元,所有者权益14,359,569.52元,负债23,991,392.44元。该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330万元,净利润为173万元。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每股净资产0.8元的价格受让马培骏持有的信业公司65%的股权,合计1170万股,股权转让款共936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完成后,信业公司将进行整合,主要专注于智能建筑产业和建筑节能产业,为华东地区提供高水准的建筑智能化和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产品和服务,并成为本区域一流的智能建筑电气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建筑电气产品供应商和建筑节能改造解决方案供应商。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董事会定于2006年12月27日(周三)上午9:30时整在江西南昌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下:
    1、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资控股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06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06年1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1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3、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12月21日至22日期间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江西南昌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邮编:330096)
    (4)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791-8110590
    4、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股东大会上的各项决议: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