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6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完成了对北京清华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单方增资8400万元(其中700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1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时,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泰豪70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泰豪集团有限公司680万元股权,转让给本公司20万元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对北京泰豪的持股为2980万元股权、7020万元股权;持股比例为29.8%、70.2%。
    9月1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松下电工株式会社、本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泰豪298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三井物产株式会社1000万元股权,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490万元股权,松下电工株式会社1490万元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均为1.2元/股。
    同日,本公司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松下电工株式会社签定《北京清华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合资公司的股东为本公司(7020万元股权)、三井物产株式会社(1000万元股权)、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490万元股权)、松下电工株式会社(1490万元股权)。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智能建筑产品、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销售等。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