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发行字〖2002〗59号文核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泰豪科技”)于2002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100%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2〗116号批准,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02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我公司”)担任泰豪科技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发行人于2003年3月19日公布其200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商业务的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48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指派有关人员于2003年3月25日至3月27日对泰豪科技进行了现场回访,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现将回访结果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4000万股,发行价为4.76元/股,共募集资金1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0.8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8,209.16万元,于2002年6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验字(2002)2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总投资 2002年 2003年 1 正交谐波励磁智能发电设备 8960 2560 6400 技改项目 2 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现场总线 4541 2100 2441 控制系统技改项目 3 智能化高低压开关柜技改项目 4937 2860 2077 4 智能建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2400 900 1500 合 计 20838 8420 12418
    以上项目的轻重缓急按上面所列的顺序安排,若项目运用出现资金闲置,该项资金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若资金不足,由发行人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止回访日,发行人已投入使用的资金额与尚未使用的资金额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 目 总投资 已投资 尚未投资 投资进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正交谐波励磁智能发电设备 8960 6551 2409 73% 技改项目 2 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现场总线 4541 3350 1191 74% 控制系统技改项目 3 智能化高低压开关柜技改项目 4937 4937 0 100% 4 智能建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2400 1890 510 79% 合 计 20838 16728 4110 80%
    由于本次发行实收募股资金为18209.16万元,发行人已投资金额占募股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1.87%。
    正交谐波励磁智能发电设备技改项目由于从立项到募股资金到位时间相隔较长,为及时扩大规模发展生产,发行人在募股资金到账前,已用借入资金开始投入建设,至2002年底本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的设备有1350万元,当年已产生效益120万元。其他项目正按工程设计施工,尚未产生效益。
    二、发行人资金管理情况
    发行人资金存放较为集中,主要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监控体系,制定了《重大决策程序与规则》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资金的保管和使用规定了明确的批准程序,使资金得到了安全、有效的使用和控制。《重大决策程序与规则》规定资金使用权限为:“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证券交易及向金融机构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决定,5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超过15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决定。”截止回访日,尚未发现泰豪科技的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也尚未发现委托理财等其他资金使用行为。
    三、发行人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发行人未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行专项盈利预测。发行前,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2002年度的预期净资产收益率可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发行人2002年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7.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28%,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四、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实现情况
    发行人围绕“致力信息应用、创导智能生活,积极发展智能建筑电气产业”的发展战略,贯彻“夯实基础管理,加快品牌建设,推动智能建筑电气产业发展”的经营方针,保持生产经营平稳发展,主导产品智能发电机组、智能电气产品均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发行人结合市场需求,加强了智能建筑电气、机电总包和楼控集成技术开发,主导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经营业绩取得稳步提高,200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1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59%,净利润2,4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2%。
    发行人坚持“落实战略,突出主营”,将募股资金的运用与业务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在募股资金到位后,发行人迅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募股资金的四个技改项目全面实施,目前四个项目正按工程设计要求进度进行,并且正交谐波励磁智能发电设备技改项目部分技改设备1,350万元已投入生产,已产生效益120万元。随着募股资金的投入,发行人逐步形成了智能建筑机电总包的核心竞争力,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完成后,整体竞争实力将得到明显增强。
    五、发行人新股上市以来的二级市场走势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每股价格为4.76元,于2002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首日的开盘价为18.88元,收盘价为20.28元。自上市日至2003年3月25日期间,发行人股票二级市场最高价为22.45元,最低价为12.52元,均高于发行价4.76元。在去年证券交易市场行情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发行人的股价也随大市一起下跌,但没有出现明显的长时间弱于大市的情况。这说明,泰豪科技的发行价格合理,具备良好的适销性,投资者对其公司价值具有较强的认同度。
    六、长城证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长城证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1月31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科学、安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我公司成立了证券发行业务评审小组,并制订了严谨的《证券发行业务评审小组工作规则》。其次,我公司针对投资银行业务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和项目风险评估体系。第三,我公司重新确立了严格的项目立项、项目中期管理、项目推荐和项目回访监督程序。第四,我公司切实强化了内部审核职能,实行项目审核员负责和巡检相结合的项目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核小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我公司严格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设立投资银行事业部,使公司内部的投资银行部门与研究发展部门、经纪业务部门、自营部门在信息、人员和办公地点等方面有效隔离,并设置了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以保证证券发行的公开、公平、公正。
    长城证券在泰豪科技股票发行上市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的要求,没有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发生。
    七、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泰豪科技作出承诺:2002年度的预期净资产收益率可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根据2003年3月19日公布的2002年度报告,泰豪科技2002年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8%,均超过了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2、泰豪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将在上市后半年内,变更公司名称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豪科技已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2年6月27日(国)名称变核内字〖2002〗第241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并经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年9月23日核准,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即公司名称由“清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泰豪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公司上市后,不再进一步投资发展中央空调产品;对现有的中央空调产品的经营资产采取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公司之间进行合资、合作的方式处理;公司今后业务发展方向主要是智能发配电及控制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上市后一年内将现有的中央空调产品的经营资产与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合资、合作。
    截止回访日,泰豪科技未进一步投资中央空调产品,同时积极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协商具体合作方式。
    4、长城证券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未向泰豪科技提供过任何“过桥贷款”和融资担保。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九、内核小组对本次回访情况的总体评价
    我公司委派项目人员对泰豪科技进行回访,回访中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财务等相关部门面谈、调阅、收集书面资料等核查方式。
    我公司内核小组对泰豪科技回访情况及回访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回访报告客观反映了发行人发行后当年生产经营、募集资金运用、资金管理、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并对其业务发展目标实现、二级市场走势、承诺履行情况做了如实描述,认为该回访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200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