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