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有关单位通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泰豪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27%)质押给南昌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质押期限自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上述质押已于2006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