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财法[2000]76号文转发财政部200099号文通知, 揭阳市榕城区财政 局以揭榕财[001]8文通知,同意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度应纳的企业所 得税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超过15%的部分 18% 由区财政局负责返还。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