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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G榕泰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05-10-25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 200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5 年 10 月 20日至 10 月 24 日的股票交易时间;本次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时间为 2005 年 10月18 日至 10 月 21 日。

    出席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44,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603,75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2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参加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1467人,代表股份11,471,96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3.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会议。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19, 200万股为基数,由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广东榕泰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揭阳市鸿凯贸易发展公司、揭阳市益科电子器材公司等六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5股股票对价,共支付1680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率
    全体股东   156,075,714   153,767,488   2,293,706     14,520      98.52
    流通股股
    东          12,075,714     9,767,488   2,293,706     14,520      80.89
    非流通股
    股东       144,000,000   144,000,000           0          0        100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议案表决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6540           同意
    张向明                   316438           同意
    杨传刚                   241500           同意
    陈献春                   229506           同意
    包自江                   184720           同意
    唐荣运                   162284           同意
    林小妮                   132460           同意
    黄旭新                   132213           同意
    候军                     110289           同意
    李小竺                   106798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叶伟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表决方式与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以及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l、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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