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5年3月14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盛泰主持。本次会议经3名监事有效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认为:
    1)公司运作规范,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经营稳健,所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及没有发生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4)报告期内的所有重大投资经过客观论证和有效审批;
    5)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0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有关专项说明全面、真实、准确;
    三、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及2005年财务预算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