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李丹已委托董事李林楷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11名董事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予以公开披露;
    三、通过《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3,062,784.4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06,278.45元、法定公益金2,653,139.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195,571.88元,200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9,298,938.69元。公司拟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2.50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40,000,000.00元。尚余39,298,938.69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以上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2004年利润分配政策》:
    2004年利润分配政策:2004年度公司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用于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分配形式采用现金红利或红股形式,具体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
    五、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议案建议续聘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续聘该所一年的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该所人员为本公司的业务所发生的旅差费用由公司负责。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15日上午九点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参加会议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
    2004年5月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3、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1号
    邮 编:522000
    电 话:0663-8676616
    传 真:0663-8676899
    联 系 人:林岳金 徐罗旭
    (六)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