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公司的9名董事及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二、会议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人员议案》: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杨启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李林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杨铁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林岳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李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罗海雄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朱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吴光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吕中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张利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刘祥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选举发表了意见,认为上述人员担任公司董事完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股份总数100%,通过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人员议案》: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林盛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以116,800,000股赞成,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表决通过了杨愈静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林盛泰、杨愈静以及职工代表羽信全组成。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叶伟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及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