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对2002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初步测算。数据显示,由于2001年度所得税返还、2002年1月1日起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开始投产、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增加,因此对本公司2002年度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公司2002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将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中按照规定格式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