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
    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0.5 股,
    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5 股。
    ●股权登记日:2007 年6月5 日(星期二)
    ●除权除息日:2007 年6 月6日(星期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 年 6 月7 日(星期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二)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7年5月19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2006年年末的总股本23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2、转增股本方案:以2006年年末的总股本237,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118,5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55,500,000股。
    3、发放年度:2006 年度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 10%的税率为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施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45 元; 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5 元。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的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5日(星期二)
    2、除权除息日: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6月7日(星期四)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
    四、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对象:2007年6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 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每 10 股转增 5股的转股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 送 1 股,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股份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份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 股) 134,178,000 67,089,000 201,267,000 56.6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 股) 102,822,000 51,411,000 154,233,000 43.38 股份合计 237,000,000 118,500,000 355,5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254元
    八、其他事项
    1、咨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1号
    2、咨询电话:0663-8676616 传真:0663-8676899
    3、联系人:林岳金 徐罗旭
    九、备查文件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