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发布了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0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发布将公司《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列入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题的公告,并于2007年5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2,1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56%,公司的部分董事及监事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实施该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0,267,228.9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26,722.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417,246.99元,200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8,657,753.02元。
    据此,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23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50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11,850,000.00元,尚余146,807,753.02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五、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7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07年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八、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叶伟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