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5年10月31日实施,2005年11月2日对价股票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李瑞瑜。
    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接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李瑞瑜先生因个人工作发生变动,保荐责职由该公司顾连书先生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