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12月28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2,9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和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5%)的通知,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宁支行,为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宁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05 年12 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根据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宁支行签订的《质押合同》,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为陆个月,自2005年12月29日起至2006 年6月29日止。
    特此公告。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