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4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7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治理的专项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便于听取公司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专门的电话和邮箱,具体如下:
    专项治理联系电话:0533-3587766
    专项治理电子邮件地址:shinva@163.com
    《关于公司治理的专项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推举张新义先生、赵毅新女士、许尚峰先生、杨伟程先生、徐国君先生五位董事担任委员,选举张新义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