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6月5日发布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以下内容误披露为: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奖励基金提取及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度符合奖励基金提取条件。2006年度比2005年度净利润增加额为705,765,138.69元,净利润增长比例为38.17%,可提取奖励基金为1,047,525.70元。
    现更正为:
    根据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度符合奖励基金提取条件。2006年度比2005年度净利润增加额为5,765,138.69元,净利润增长比例为38.17%,可提取奖励基金为1,047,525.70元。
    特此更正并致歉!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