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18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丽莎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 名,代表股份45,626,42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17%,无流通股股东参加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05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28,805,060.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427,940.8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622,879.88元。拟暂不分配,也暂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10、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赵毅新: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许尚峰: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少军: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赵 勇: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季跃相: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兆旭: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秀清: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伟程: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徐国君: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新义: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齐兆生: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截止股东大会召开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名杨伟程、徐国君、张新义、齐兆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提出异议。
    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为:赵毅新、许尚峰、张少军、赵勇、季跃相、杨兆旭、李秀清、杨伟程、徐国君、张新义、齐兆生。其中杨伟程、徐国君、张新义、齐兆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阎秋华: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西漫:同意45,6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此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世平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所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为阎秋华、张西漫、王世平。
    1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5,626,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杨瑞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