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二OO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11名董事,实到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4062597.9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2455141.85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227570.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9113055.6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492940.86元。拟暂不分配,也暂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4.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5.同意公司与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种类为:(1)人民币/外币贷款;(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进口押汇;(5)出口押汇;(6)出口打包放款;(7)银行保函;(8)授信人规定的授信种类。
    6.以上第1、2、3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7.公司决定于2004年4 月26 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4 月 2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丽莎名屋大酒店(政通路133号)。
    (3)会议议题:
    ①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④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⑤审议关于聘用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0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
    (4)出席会议的对象
    ①截止2004年 3 月 3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②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①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备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应在公司公告的时间、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②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③登记时间:2004年4 月 2 日- 4 月 5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6)注意事项:
    ①、会期半天,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②、联系人:靳建国、王卉敏
    ③、联系电话:0533-3587766
    ④、传真:0533-3587768
    ⑤、邮编:255086
    ⑥、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