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螺集团”)于二00六年五月十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要求将下列议案提呈本公司二00五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00六年度国内及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除增加该临时议案外,二00五年度股东大会的其它议案内容,其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