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议于二 O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有效。
    由于李顺安先生亦为上海海螺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海螺国贸”)及上海海螺物流有限公司(“海螺物流”)的董事,在就本公司与海螺国贸、海螺物流公司有关交易事项表决时,李顺安先生放弃表决。由于郭景彬先生亦为海螺国贸公司之董事,在就本公司与海螺国贸公司有关交易事项表决时,郭景彬先生放弃表决。
    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上海海螺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海螺物流有限公司之间的有关持续关联交易,以及上述有关持续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和有关公告文稿;并同意将上述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提呈二00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对本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关于召开二O O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第二部分“会议内容”的第(二)项),并将该议案提呈本公司二 OO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