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华宝信托将持有长电科技34,828,019股股份,占长电科技总股本的11.9%的法人股转让给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投资”)、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协”)、江苏法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泰投资”)和苏州工业园区海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竞置业”)。其中瑞华投资以现金1250万元受让长电科技法人股5,000,000股,占总股本1.71%;青岛海协以现金1960万元受让长电科技法人股8,000,000股,占总股本2.73%;法泰投资以现金26,739,324.5元受让长电科技法人股10,914,010股,占总股本3.73%;海竞置业以现金26,739,322.05元受让长电科技法人股10,914,009股,占总股本3.73%。
    受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均承诺:如果长电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在受让华宝信托关于长电科技法人股后,愿意按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方案向流通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以此获得流通权。
    本次股东变更后,本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东性质 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0,044,074 23.94 境内法人股东 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 47,963,645 16.39 境内法人股东 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 15,593,011 5.33 境内法人股东 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 10,966,131 3.75 境内法人股东 江苏法泰投资有限公司 10,914,010 3.73 境内法人股东 苏州工业园区海竞置业有限公司 10,914,009 3.73 境内法人股东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768,000 3.68 境内法人股东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 2.73 境内法人股东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503,142 2.56 境内法人股东 连云港华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6,925,978 2.37 境内法人股东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1.71 境内法人股东 社会流通股东 88,000,000 30.08 社会公众股东 合计 292,592,000 100.00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