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荷花厅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8名,代表股份20459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292592000万股的69.92%,流通股股东为0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新潮先生因公出国授权董事于燮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0459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弃权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施建军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20459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弃权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王国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459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弃权票。
    四、 审议通过《向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20459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弃权票。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