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70,044,074股,占总股本的23.94%。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8,100,000股股权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为其互保单位江阴市通用电子器件厂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5年8月9 日至2006年8月8日,上述质押于2005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