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中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问题的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出具了的苏公W[2005]E067号《长电科技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其中独立董事引证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有差异的科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户科目 关联方 往来余额 往来发生原因 其它应付款 江阴长江斯菲尔电力 13.46 公司结欠仪表货款 仪表有限公司 其它应付款 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 166.58 公司结欠设备货款 限公司 其它应付款 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 56.99 公司
    会计师引证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有差异的科目为: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科目 关联方 年初数 借方发生 贷方发生 年末数 其他应收款 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48,135.14 2,217,641.06 3,135,257.18 -1,665,751.26 其他应收款 江阴长江斯菲尔电力仪表有限公司 -127,809.32 698,622.31 705,371.40 -134,558.41 其他应收款 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 33,279,845.27 33,849,779.20 -569,933.93
    上述文件中引证的科目不一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独立董事查看的是公司出具的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该会计报表将其它应收款科目的年末贷方余额列入了其它应付款项目;会计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是根据公司会计科目的帐面情况列示的。两者余额的绝对值是一致的。
    特此说明。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