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潮集团”)通知:
    2005年1月17日,新潮集团召开的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一)同意王新潮以1:1的价格向新潮集团现金增资800万元;(二)同意将公司资本公积1382万元以2004年12月31日的股本结构为基础转增注册资本;(三)同意除王新潮以外42名股东将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王新潮,该等42名股东承诺放弃对上述无偿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在该等42名股东收回全部投资前,自然人股东王新潮无偿受让的上述股权不享有分红权。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一致通过以上决议,占有表决权出资的100%,无反对弃权票。根据本次股东会决议,新潮集团注册资本由3253万元人民币增加为5435万元人民币,其中,王新潮所占出资额由589.1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771.1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由18.11%增加到50.99%,严秋月等其他42位自然人股东所占出资额不变,持股比例同比减少。在本次新潮集团股东持股变更前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新潮先生,本次股权发生变化后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新潮先生。目前该项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之中。
    新潮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法人股70,044,0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4%,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