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于2004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汤正华提请辞职未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施建军因公出国缺席;董事于燮康因公出国,授权董事长王新潮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长电科技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汤正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刘凌峰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条,原文改为:第二十条:公司的发起人持股的数量和比例及社会公众持股的数量和比例分别为:
发起人及社会公众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0,044,074 23.94 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 47,963,645 16.39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828,019 11.90 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 15,593,011 5.33 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 10,966,131 3.75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768,000 3.68 宁波康强电子有限公司 7,503,142 2.56 连云港华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6,925,978 2.37 社会公众 88,000,000 30.08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25日
    (附刘凌峰简历)
    刘凌峰 男
    1968年12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1999年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海分行,历任科长、支行副行长,1999年~2001年就职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03年1月~6月在中国对外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工作,2003年6月至今在华宝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任公司理财部副总经理。刘凌峰先生拥有十多年国内金融从业经验,有丰富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经验,曾参与制定企业资产管理与重组方案涉及金额数十亿元,并开发出多个信托产品。
    会议决定于2004年1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在江苏长电股份有限公司荷花厅会议室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11月19日,同意对上述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4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0
    (三)会议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荷花厅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汤正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刘凌峰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条,原文改为:第二十条:公司的发起人持股的数量和比例及社会公众持股的数量和比例分别为:
发起人及社会公众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0,044,074 23.94 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 47,963,645 16.39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828,019 11.90 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 15,593,011 5.33 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 10,966,131 3.75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768,000 3.68 宁波康强电子有限公司 7,503,142 2.56 连云港华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6,925,978 2.37 社会公众 88,000,000 30.08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11月19日。截至2004年11月1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04年11月22日?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五、其他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6854189-666 6851811
    2、传真:0510-6854550
    3、联系人:朱先生、袁小姐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证券部
    5、邮政编码:214431
    6、电子信箱:zzy@cj-elec.com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二)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