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电子版出错的原因,特作如下补充公告:
    一、独立董事对2004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关联方大都是公司长期以来的合作伙伴,关联交易的定价均是按市场同类交易的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关联人在表决中都回避了表决,对股东是公平的。
    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是:
    (1)向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芯片3300万元。
    (2)向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价值8400万元的引线框架和1800万元金丝。
    (3)向连云港中电华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价值5000万元的塑封树脂。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