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股权分置改革项目聘请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的保荐机构,杨林为保荐人,并一直持续督导公司。
    日前,接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函,长电科技股权分置改革项目原保荐人杨林调离东海证券。为保证保荐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东海证券委派冯文敏接替杨林的工作,成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