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0,403,222股,占总股本的16.21%。2007年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0,0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7年5月31 日至2010年5月16日止。质押手续已于2007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