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加快新顺微电子产能扩张计划的实施,合理运用财务杠杆,保证融资渠道畅通,本公司决定为江阴新顺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额度的信用担保。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该议案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顺微电子成立于2002年7月30日,是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台湾友顺科技股份公司共同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2006年,经长电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收购了新顺微电子75%的股权。新顺微电子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半导体芯片;销售自产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潮,注册资本66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495万美元,占比75%,台湾友顺科技股份公司出资165万美元,占比25%。
    2006年,新顺微电子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434.37万元, 净利润1308.38万元,公司净资产 3678.19万元,总资产 9992.29万元,资产负债率63.19%。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新顺微电子融资渠道畅通,加快企业发展。此事项尚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已为该控股子公司担保2,00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