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于2003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皆进行了审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共同组建北京长电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长电科技与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北京长电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200万元,注册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长电科技以现金出资4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北京工大以其拥有的高亮度红绿蓝白半导体发光技术专利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
    该项合作项目是国家高度重视的照明工程项目,合作研发生产的高亮度白光芯片有望成为新一代节能型环保型通用电器照明的光源。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