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2股
    ●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5日
    ●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2月17日
    ● 自2006年2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八一钢铁"变更为"G八一",股票代码"600581"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1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股票,共计支付59,904,000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对价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 安排股数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9,616,104 62.69% 56,420,310 313,195,794 53.12%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360,000 1.59% 1,393,476 7,966,524 1.35% 新疆华顺工贸有限公司 9,360,000 1.59% 1,393,476 7,966,524 1.3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 4,680,000 0.79% 696,738 3,983,262 0.68% 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9,360,000 1.59% 0 9,360,000 1.59% 合计 402,376,104 68.25% 59,904,000 342,472,104 58.09%
    注:八钢集团代为支付本应由南京联强支付的对价。
    三、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5日
    2、2006年2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3、自2006年2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八一钢铁"变更为"G八一",股票代码"600581"保持不变。
    4、对价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06年2月17日。
    四、对价获付对象
    2006年2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
    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8位小数。
    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列),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数完全一致。
    3、流通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七、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境内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83,656,104 -383,656,104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8,720,000 -18,72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402,376,104 -402,376,104 0 有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 境内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25,145,580 325,145,58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7,326,524 17,326,524 有限制条件流通股合计 +342,472,104 342,472,104 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87,200,000 +59,904,000 247,104,000 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87,200,000 +59,904,000 247,104,000 股份总额 589,576,104 0 589,576,104
    八、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3,195,794 2009年2月17日 自八一钢铁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即G+36个月)。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966,524 2007年2月17日 G+12个月 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9,360,000 流通需先取得八钢集团同意 新疆华顺工贸有限公司 7,966,524 2007年2月17日 G+12个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 3,983,262 2007年2月17日 G+12个月
    九、 咨询办法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
    电话:0991-3890166 3881187 3892225
    传真:0991-3890266
    十、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