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于 2005年9月2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11人。董事长沈东新先生因公出差,指定董事艾力?巴拉提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副总经理赵永利先生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柯善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05年9月2日至2006年8月27日。
    柯善良先生简历:男,197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八钢转炉炼钢厂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本公司转炉炼钢厂机械主任工程师、板带工程机械专业负责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表示同意,独立董事意见附后。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05年9月2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柯善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经审阅柯善良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57条和58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
    二、关于柯善良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总经理提名的柯善良先生进行了考察,认定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05年8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议聘用柯善良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经了解,柯善良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王友三、陈亮、陈盈如、姜锡明    200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