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8月28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武金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沈东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沈东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东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沈东新先生、王友三先生、陈亮先生、赵峡先生、肖国栋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中沈东新先生为主任委员。
    (2)选举姜锡明先生、陈盈如女士、艾力·巴拉提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姜锡明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下设公司内部审计室,聘任王悦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室主任。
    (3)选举王友三先生、陈盈如女士、沈东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友三先生为主任委员。
    (4)选举陈亮先生、王友三先生、陈盈如女士、姜锡明先生、沈东新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亮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肖国栋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聘任陈海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范炎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六、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赵永利先生为副总经理、董新风女士为总会计师,任期三年。新增高管简历见附件一。
    四位独立董事同意以上高管人员的聘任。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二。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年限》的议案。
    公司所处冶金行业,固定资产类别及品种规格较多,且固定资产余额占资产的比重较大,近期随着公司新项目新产品的不断开发和投产,导致冶金工业设备、运输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设备更新速度加快,各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存在一定的差异。故考虑到公司未来生产发展的需求,为了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增加技术改造资金,同时鉴于计算机控制系统及应用软件在公司已广泛开发应用,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也较好,公司在对设备状况、同行业折旧率水平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拟将公司现有部分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年限进行调整,折旧计提采用个别折旧率。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调整前折 调整后折旧 调整前折 调整后折 旧年限(年) 年限(年) 旧率(%) 旧率(%) 房屋 40 35―40 2.43 2.43―2.77 构筑物 25 20―25 3.88 3.88―4.85 冶炼、轧制设备 14 10―14 6.93 6.93―9.70 起重、传动设备 14 10 6.93 9.70 生产用电器设备 14 5―14 6.93 19.4 专用类仪器仪表 12 10 8.08 9.7 运输设备 12 8 8.08 12.12 计算机及外围转设备 12 5 8.08 19.4
    对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公司采用未来使用法。该项变更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预计将提高为7.79%,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调整将使公司2003年增加折旧额约人民币436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8日
    附件一: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及有关人员简历
    沈东新先生:男,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新疆钢铁公司轧钢厂财务科科长、新疆钢铁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新疆钢铁公司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
    肖国栋先生: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钢铁设计院工艺科科员、本公司小型材轧钢厂主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
    陈海涛先生:男,197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八钢二轧厂财务科主管会计、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赵永利先生:男,196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八钢炼钢厂机运车间副主任、主任、机动科长、连铸车间主任、炼钢厂副厂长、本公司转炉炼钢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
    董新风女士:女,1963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八钢计财部会计核算科科长、八钢集团财务部成本组主管、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范炎先生:男,1969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八钢铁运部财务科会计、计财部资金科会计、球团厂财务主管、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助理。
    王悦先生:男,196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八钢运输公司财务科会计、经营管理科副科长、科长兼专职审计员、八钢集团资产监管部对外投资管理、八钢高线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内部审计室负责人。
    附件二: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2003年8月28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肖国栋先生为总经理、陈海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赵永利先生为副总经理、董新风女士为总会计师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肖国栋先生为总经理、陈海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赵永利先生为副总经理、董新风女士为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肖国栋先生、陈海涛先生、赵永利先生、董新风女士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肖国栋先生、陈海涛先生、赵永利先生、董新风女士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肖国栋先生、陈海涛先生、赵永利先生、董新风女士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王友三、陈亮、陈盈如、姜锡明    200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