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王学斌先生因工作变动,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资管理中心副主任。根据证监会上市部函〖2003〗47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适合继续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王学斌先生已于2003年4月18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呈。
    公司董事长赵峡先生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任字[2003]27号、新党干字[2003]51号)任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赵峡先生工作变动系上级组织部门安排决定,属正常调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