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13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沈东新出差学习,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艾力?巴拉提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334,505,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9,576,104股的56.7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与新疆西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八钢集团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数。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1,309,78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赵峡、沈东新、艾力?巴拉提、雷洪、武金凤、郭向阳、康敬成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亮、陈盈如、张新吉、马洁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赵峡: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沈东新: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艾力·巴拉提: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雷洪: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武金凤: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郭向阳: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康敬成: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陈亮: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陈盈如: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张新吉: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马洁: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敬贵、李宏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陈敬贵: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李宏伟:同意334,505,58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肖明光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任的代表出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2006年8月16日、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阳证股字[2006]第37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