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卧龙家用电机有限公司与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共签订了7份《产品销售合同》,主要内容为该公司销售给本公司各种电机生产设备,合同总金额为690.3万元。
    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70%的股权,卧龙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7512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3日,注册资本7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永苗,注册地址:上虞市曹娥街道蒿二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电机生产线设备、模具、电器、仪表、五金件的生产、销售及安装。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定日 有效期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出售给控股子公司浙江卧龙家用电机有限公司 1. 双工位半定子绕线机 2004.11.15 2004.11.15-2005.11.14 116 已付34.8万元 2. 双工位半定子绕线机 2004.12.02 2004.12.02-2005.12.01 420 已付210万元 出售给本公司 3. 转子外园精车机 2004.07.21 2004.07.21-2005.07.20 13.2 已付3.96万元 4. 级进冲模 2004.03.10 2004.03.10-2005.03.09 42.5 已付38.25万元 5. VAF50级进模 2004.08.18 2004.08.18-2005.08.17 3.0 已付3万元 6. 空调电机级进模 2004.09.13 2004.09.13-2005.09.12 31 已付12.4万元 7. YYW-2双列级进模 2004.10.26 2004.10.26-2005.10.25 65.1 已付26万元 金额合计 690.3
    该项关联交易总额占报告期固定资产增加额的26.67%。
    上述合同产品定价均为双方以不高于公允的市场价格为限,协商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电工设备的制造企业,给本公司提供了非标准的产品与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公司在技术改造项目过程中一些急需的、特殊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项目的早日投产见效。
    关联董事陈永苗、邱跃、王建乔和王彩萍因在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与各关联方是互利互补的。同意公司与浙江卧龙电工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上述合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合同;
    
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