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30 日在浙江卧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 , 代表股份 73270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6%,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会议,董事长陈建成先生主持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 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3270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3270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和200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报告》。
    73270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提案》。
    73270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3270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方案》
    73270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02年6 月 25日关于《卧龙科技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01)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中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