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2月18日上午八时半在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高巨谦董事因事未能出席,委托魏垂珍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楚振刚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会议认为收购人--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通过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产权转让协议》,从而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和10%的产权。此次受让后,收购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21,929,36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5%,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可利用其行业地位、经营管理机制和客户资源等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产能、加强经营管理、拓展产品销售渠道,继续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将更有利于公司的加速发展。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