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汇所综字第2-102 号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资料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本年度贵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必要的审计程序。
    经审计贵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如附表所示;本年度没有给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此外,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庆和
    报告日期:2006 年1 月15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公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