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8日上午九时在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5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16,000,000股的66.67%。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巨谦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数1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二、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数1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三、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财务决算和二○○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数1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四、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二○○二年度实现净利润46,411,869.9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641,186.99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320,593.50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751,934.78元,公司二○○二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202,024.19元。
    公司考虑二○○二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较预期目标差距较大、项目资金存在缺口,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二○○三年度经营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以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长远利益、综合利益,并切实考虑公司刚于去年底实施完毕二○○一年度利润分配调整方案(10送1转增1并派发现金0.3元)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司二○○二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代表股数1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五、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报告》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代表股数1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数1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二○○三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其年度报酬事宜。
    同意票代表股数1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公司聘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张炳学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